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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給大家小小幫助,我會用一張紙的篇幅去點出閱讀重點。這並不是一篇釋經文章,亦不是書卷的大綱,而是用這快讀方法讀經時應注意的事項。內容主要來自兩本書: How To Read
the Bible For All Its Worth(讀經的藝術) How To Read
the Bible Book by Book 作者:Gordon Fee and
Douglas Stuart 有興趣者可詳細閱讀這兩本書。
(陳鴻傳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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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拉基書 這本十二先知書卷末了的書的作者瑪拉基,聖經中一點資料也沒有。究竟他的名是瑪拉基,抑或這個名應按希伯來話直譯作“我的使者”,也不能定論。記住這點之後,讀的人只能儘量從經文本身,而不是歷史記錄中,找出一點背景。由於本書經文有下列的地方跟尼希米和以斯拉所面對的情況相似,有很多學者估計(記著,只是估計)是與他們同期約主前460年的作品: §
與外族通緍 (2:11-15; 斯9-10;
尼13:23-27) § 欠十一奉獻 (3:8-10; 尼13:1-14) § 腐敗的祭司 (1:6-2:9; 尼13:1-9) § 社會不公義 (3:5; 尼5:1-13) 本書的結構,若能從「爭辯」(dispute)的格式去安排,會比較容易看得清楚。全書共有六次爭辯,分成兩組(1:2-4:3)。最後以很特別的兩句結尾(4:4-6) 。每次爭辯,都用同一形式引出來,大致如下: §
耶和華提出爭辯的題目 § 人民辯駁,常以“在何事”(how so)帶出 § 耶和華的回應和解釋 細看這兩組六次的「爭辯」,可以看得出頭一組主要環繞人民當時的投訴,說耶和華不再愛祂的子民。但耶和華不但說明祂仍愛祂的子民,而且祂指出實是人民不愛耶和華。這佈局大致如下: 1. 1:2-5 投訴:神不愛祂子民 回應:神“恨”祂子民的敵人以東就是“愛”的表現(回想“愛”雅各,”惡”以掃,表達揀選和棄絕) 2. 1:6-2:9 投訴:其實是人民(以祭司代表)不愛耶和華 解釋:他們獻“次貨”的事上不忠於與神立的約 3. 2:10-16 投訴:其實是人民不愛耶和華 解釋:他們在與外族通婚和離婚的事上不忠於與神立的約 4. 2:17-35 投訴:神不公義因惡人生活比神的子民更好 回應:他們所要求公義的主必忽然回到殿中像火般執行公義審判 5. 3:6-13 投訴:其實是人民不公義 解釋:人民有罪該回轉,因為他們在欠十一奉獻的事上顯出不公義(留意十一奉獻其中一目的是要供養利未人和窮人) 6. 3:13-4:3 投訴:神不公義,所以事奉神無好下場 回應:狂傲人(3:15和4:1)神必審判;行義事奉神的必有好下場(3:17;
4:2-3) 總觀這兩組六大爭辯,主要源於神的子民在生活不景氣中不懂得反省自己對神的約缺乏忠誠,反倒灰心,說賭氣的話,錯誤理解世上的恩果,及完全不信神忠誠守約的本性。 在這本書的結尾,有兩位人物的名字被指出來,就是摩西和以利亞。一方面是指著要神的子民記得和遵守律法(摩西代表)和先知(以利亞代表)所寫下的神的吩咐。另一方面,這兩人之再現,顯明是神仍然忠於祂對其子民的盟約。新約聖經就特別提出當主耶穌在山上變像時摩西和以利亞出現,說明耶穌的一生就是神信實,愛祂子民,和有公義的鐵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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